長春市內目前登記備案電梯有2.8萬餘部,每年都會發生百餘起電梯困人事故足額繳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小區,如電梯超過質保期且又損壞需要維修———可申請物業維修資金修電梯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本報記者 崔寶峰 攝北安小區3-6棟高層電梯內部,樓層按鍵都已掉光
    新聞回放:9月22日14時10分許,綠園區民生大廈內,一部荷載為10人的電梯,在擠進14人後停止了運行,並將14人困在了電梯內。20分鐘之後,他們被電梯維護人員救出。
    “我住的這個公寓,也經常發生電梯超員的情況。”9月25日,長春市民王先生反映,電梯上明明寫著能裝10人,但在早上上班時,經常擠進去十幾個人。
    據瞭解,在長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登記備案的電梯有2.8萬餘部,目前,沒發生過電梯傷人事故,但每年都會發生百餘起電梯困人事故。
    1 問題
    電梯超載、破舊 電線裸露
    長春市民王先生家住南湖大路奧萊公寓B座,B座有3部電梯,最高能上到25層。電梯看上去已經老舊,尤其是內部,都能看到有些電線裸露在外。王先生說,電梯上貼有定期檢驗標誌,明確標有定員10人字樣,但是在早晨上班高峰時,大家都往電梯里擠,最後擠進14人左右時,電梯超員警報才響,所以,上班高峰時,電梯經常拉著十二三個人運行。
    幾個月前,他乘坐電梯時,正趕上保潔員清理電梯衛生,由於電梯內有電線裸露在外,恰巧被這位保潔員給弄斷了,然後,電梯突然停電,一下子向下降了好幾層,因為下降速度比較慢,人沒有受傷,但直到現在,他坐電梯時仍心有餘悸。25日早高峰時,記者來到這家公寓,看到有時電梯內超過10人也會正常運行。
    記者隨後對長春其他一些電梯樓進行踏查。在北安小區3-6棟高層,該棟高層共有兩部電梯,其中一部已經停用,繼續使用的那部也已破舊不堪:電梯轎廂里的樓層按鍵都已掉光,很多按鍵電線裸露在外。
    “我住到這裡只有20多天,但電梯卻壞了七八次,由於我家住在17樓,有些物品到現在也沒搬上來。”居民周先生說。
    記者聯繫了負責該小區電梯維修的長春市銘瑞機電有限公司經理李天彤,他表示,該小區的電梯已經使用20餘年,很多年都沒有進行過年檢,但由於更換電梯費用大,實在無法承擔。
    每年有百餘起電梯困人事故
    9月24日,記者來到長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查處副處長郭義說,他們針對綠園區民生大廈電梯困人的情況,專門派技術人員到大廈檢驗。結果表明,電梯並沒有什麼問題,困人的原因就是嚴重超載。
    “每部電梯出廠時都有核定的載重限額,市民乘坐電梯時應按照電梯載重限額乘坐,不要超出,特別是電梯已經發出警報後,更要及時減輕電梯重量 。”郭義說。
    截止到2014年8月,長春市區內各家電梯使用單位在長春市質監局登記備案的電梯有2.8萬餘部,全市每年新投入使用電梯量以15%速度遞增,但也有部分電梯使用單位沒有登記。目前,長春市內沒發生過電梯傷人事故,但每年都會有百餘起電梯困人事故。
    2 維修
    可申請物業維修資金修電梯
    郭義表示,電梯出現故障主要有兩個原因,首先是有些小區物業費收繳不上來,物業沒有資金給電梯做定期安全檢驗。其次是有些電梯使用單位明知電梯已經超期沒檢,但為了節省檢驗費而不予檢驗。
    長春市物業維修資金管理中心資金使用部部長張迪表示,對於市區內已經足額繳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小區,如果該小區的電梯已經超過質保期且又損壞需要維修,可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物業維修資金修電梯。而申請條件是必須先由質檢部門出具檢驗報告,之後再經過電梯所在單元樓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委托小區物業拿著相關材料到管理中心申請。
    建議對88部棄管電梯大修
    郭義說,近幾年,他們開展了大規模的電梯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經過初步確認,截止到2012年年底,全市共有8個居民小區的88部電梯長期處於無業主委員會或物業公司管理的棄管狀態,這些電梯存在著沒有辦理使用登記證、不能得到日常維修保養、沒有進行定期檢驗、安全部件老化損壞甚至失靈,有的還需要整體更新等問題,質監局已向領導和民生辦做了彙報,建議對這88部棄管電梯進行一次性大修、改造工作。“北安小區的高層電梯也在改造計劃之內,目前,改造工作仍在繼續。”郭義說。
    3 監督
    使用電梯不登記,處1萬~10萬元行政處罰
    針對電梯困人事故頻發,很多市民對質檢部門提出了質疑,對此,長春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查處也有自己的苦惱。
    “2014年1月1日正式實行的《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電梯使用單位施行的是報檢制,如果使用單位不申報檢驗,我們也沒有權力強制對其檢驗。”郭義說,特種設備安全監查處每年也會對市內的電梯使用單位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抽檢,對於超期使用未按照規定進行檢驗的電梯,會對使用單位下達責令整改通知,而對不予整改的使用單位,會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另外,對使用電梯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的,未建立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不符合規定要求,或者未依法設置使用登記標誌、定期檢驗標誌等行為,他們將責令其停止使用,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行政處罰。
    “電梯使用單位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後三十日內,向質監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並將登記標誌放於電梯內顯著位置。”郭義說。
  ■專家
    被困人員擅自扒門最危險
    長春市利升快速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經理肖剛說:“一般情況下,電梯困人時,被困人員是比較安全的,最危險的就是被困人員擅自採取扒門等自救方式。”肖剛說,他還給大家列出了乘坐電梯的5條建議。
    1.乘電梯時,請查看電梯是否有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超過檢驗日期或帶故障的電梯,存在安全隱患。
    2.候、乘電梯時不要踢、撬、扒、倚層門,否則可能發生乘客墜入井道或被轎廂剪切等危險。
    3.如果電梯滿員,請耐心等待下一趟電梯。
    4.電梯超載報警時不要擠入轎廂或搬入物品,否則可能造成電梯不會關門,嚴重時將導致轎廂下滑,甚至造成人員剪切等事故。
    5.當電梯出現故障卡在層間時,請不必驚慌,轎廂和井道通風良好,乘客可以利用警報按鈕或電話呼救物業和維保單位,耐心等待救援。切勿試圖通過其他危險方式離開電梯。
    本報記者 崔寶峰 遲久陽
  “電梯超員停止運行14人受困”續  (原標題:可申請物業維修資金修電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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