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稱去年8月底發生的系統故障對其投資造成嚴重損失
  羊城晚報訊 記者褚韻報道:本月31日,一起金融消費案件將在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股民陳先生稱,由於去年8月底廣發證券的系統故障,對其投資造成了嚴重的損失,同時“懷疑證券賬戶被該券商的內部人員操縱”。他多次與廣發證券交涉,卻始終沒有獲悉系統故障的明確原因,也沒有獲得賠償。最終,陳先生將廣發證券訴上法庭,索賠238萬元。
  事件經過:
  系統故障六天無法交易
  陳先生回憶,2013年6月18日,他像往常一樣登錄融資融券業務操作系統,卻意外發現在正確輸入登錄密碼的情況下系統顯示密碼錯誤,導致他當日無法進行任何融資融券業務交易。同日,陳先生收到廣發證券95575系統發出的短信,要求他追加金額為-8346486.19元的擔保品。
  為了及時進行交易,他當即前往深圳市深南東路營業部,要求廣發證券的工作人員答覆密碼錯誤原因,並就系統短信為何發送上述內容作出合理解釋,要求儘快恢復賬號操作功能。然而,該營業部直到當日融資融券交易時間過後,才通過技術手段清空陳先生賬戶、重置陳先生的交易密碼,也未對上述情況做出任何合理解釋,而在隨後的六天時間里,陳先生一直無法正常進行股票交易。
  股民要求:
  賠禮道歉並作經濟賠償
  “我希望廣發證券就篡改其交易密碼及發送內容可疑短信之事給予一個合理的書面解釋,併在各大報紙的顯著位置登報賠禮道歉,賠償我因喪失融資融券交易機會及維權所產生的全部經濟損失238萬元。”在多次與廣發證券交涉無果後,陳先生決定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權益。
  在起訴狀中,原告方陳先生認為被告方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嚴重違反了原告的知情權,嚴重違反了融資融券合同的約定,並使原告喪失大量的交易機會,給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並舉出了密碼出現問題的當日由於不能夠正常交易,“為避免被強制平倉和更大的損失情況下”,原告不得已對賬戶進行平倉所造成的損失166萬餘元,及隨後6日由於賬戶異常,即使該股票下跌與原告仍無法提前拋售造成的損失70餘萬元。以及賬戶無法交易時仍累積融資利息的損失6800多元,合計共238萬餘元的相關數據。
  證劵公司:
  起訴要求沒有法律依據
  廣發證券給出的答辯意見稱,在2013年6月18日陳先生所稱無法正常登錄廣發融資融券交易系統後,廣發方面才為其修改了交易密碼,並不存在“擅自篡改”的情況。其次,根據雙方簽署的《融資融券業務合同》的約定,陳先生承諾“自行承擔融資融券交易的全部風險和損失”,因此陳先生要求廣發方面賠償其投資損虧沒有事實依據及法律依據。
  同時,廣發證券方面表示已經及時向陳先生提供“有關信息”,並多次主動向陳先生進行溝通說明,同時認為“本案系兩個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合同糾紛,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沒有也不可能對社會造成廣泛的負面影響,不符合登報道歉的條件”。因此,廣發方面申請法院駁回陳先生的所有訴訟要求,並承擔該案的訴訟費用。
  目前,案件已被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受理,將於3月31日公開開庭審理。編輯: 牟青  (原標題:股民稱系統故障造成損失 起訴廣發證券索賠23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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