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7日電 據加拿大《星島日報》報道,加拿大聯邦公民及移民部(CIC)數據顯示,父母及祖父母團聚移民(PGP)積壓案件中,僅不到2%擁有超級簽證(S貸款uper Visa),多達22%仍使用普通臨時居留簽證(TRV)。
  有移民律師表示,如果條件網站優化許可,父母或祖父母來加探親,最好還是申請超級簽證,因為比較方便。
  據CIC房屋貸款一份2012年10月的內部文件指,PGP積壓案僅1.7%有超級簽證。
  不過,《移民信息彙編》(Lexbase)總編輯、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港式飲茶and)周五接受《星島日報》記者訪問時表示,移民部2011年底才推出超級簽證,相信目前比例應該大幅增加。
  移民部去年中統計,當時共發出逾2萬個台南餐飲設備超級簽證,平均每月近千個。
  李克倫說,申請超級簽證不會影響PGP申請,何況10年的多次往返超級簽證,最長每次可在加拿大停留兩年,若想停留時間較長人士,應該申請。
  一個王姓移民顧問指,絕大部分獲得超級簽證者,在進入加拿大海關時,加拿大邊境服務處(CBSA)官員都會准許他們在加國逗留兩年。但有時CBSA只准許逗留6個月,因此,寫邀請的時候最好不要說邀請他們來住半年之類的話,可以說希望他們在加拿大居住兩年。此外,若居住兩年,就不要購買回程機票。(張文慈)  (原標題:加拿大家庭團聚移民積案中申領超級簽證者不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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